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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协议(更新时间: 2024年9月20日)

智付支付系统商户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电话: E-mail:
网址: 地址:

乙方:
电话: 4008068823
网址: www.dinpay.com
E-mail:cs@dinpay.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6033号金运世纪大厦10G
鉴于:
方为智付支付系统的主体企业,向用户提供全方位的支付服务;甲方为其商务业务的开展加盟智付支付系统,共同致力于开拓电子商务事业,并自愿遵守本协议中各项条款规定。
一、智付支付系统的基本服务功能
乙方根据本协议为甲方提供以下各项服务:
1.1 提供安全支付服务
甲方的商务网站进行交易所需的支付与结算功能,通过智付支付系统与银联或网联等机构进行信息交互,并将支付的信息反馈至甲方。
1.2 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为甲方提供订单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为消费者的支付信息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
1.3 提供有偿网上广告服务
智付支付系统有极高价值的网上广告位置,甲方可在此以优惠价格(具体价格双方另行协商)享受网上广告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2.1 作为智付支付系统的商户,遵从智付支付系统的管理和运行规定;享有智付支付系统为商户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和优惠条件。
2.2 如实提供基本业务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Email信箱等资质材料;承担由于其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等情况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乙方对此保留终止为甲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利。
2.3 通过智付支付系统提供的安全支付平台,开展 聚合电子商务方面的活动。网上发布的信息和从事的商务活动,需严格遵守政府及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独立承担由于该网站信息虚假、 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等问题的责任。
2.4甲方不得通过支付平台进行套现等交易的欺诈行为或采取其它不法手段获取利益等,乙方有合理理由认定甲方发生以上行为时,乙方有权从甲方的交易结算金额中扣除有关款项,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可进一步追偿。
2.5 使用乙方提供的管理系统,按照智付支付系统的结算流程,制定相应的订单处理、发货或提供服务的程序。
2.6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支付技术接口文档,负责程序开发、调试。
2.7 甲方应在其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乙方支付业务,甲方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持卡人的卡信息,代持卡人提交订单,甲方必须在甲方网站引导持卡人到乙方支付平台亲自提交订单,否则乙方保留终止为甲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利。
2.8 由于甲方的原因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或引起的法律上的责任,由甲方负责或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2.9 甲方终止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10 甲方应妥善保管商户号及密码,因甲方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11 甲方接受本协议第五条款内容,并自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2.12 甲方需在网站内放置乙方提供的LOGO或公司介绍资料及链接,乙方的上述信息应当与甲方自身所提供的服务标识明确区分,甲方不得误导消费者对服务提供者产生混淆及误认。
2.13 甲方确认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或支付服务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并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乙方所提供的支付服务账户,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或支付服务账户,否则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权利和责任
3.1 负责智付支付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甲方提供第一条所述的各项服务。
3.2 签订本协议后,为甲方提供支付技术接口文档、操作流程,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接口文档中所述规范进行程序开发,乙方配合甲方进行技术联调
3.3 负责为甲方设立网上交易查询功能,为甲方提供网上商户信息管理和交易信息查询服务,并支持24小时在线修改、查询的功能。
3.4 依法为甲方进行交易款结算。
3.5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因甲方所提供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乙方有权冻结该笔交易额或者冻结相同数量的交易额,待甲方妥善处理事件后方可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否则乙方有权将此交易额转回持卡人账户。投诉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冻结甲方多倍交易额或账户余额。
3.6 负责受理涉及智付支付系统出现的问题投诉并解决相应的纠纷。
3.7 客服服务工作时间内有客服专员方服务,保证在方反问题后个小时内响应。
3.8 乙方有权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及实际情况及业务运行状况,修订或调整智付支付系统相关价格体系和结算周期。乙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若甲方不同意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解除合同,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3.9 乙方在未能联系上甲方的情况下,有权对持卡人提出的退款请求(此款未转账给甲方)进行处理,并将持卡人在甲方网站已提交的订单款项转回持卡人账户。

四、保证金条款
4.1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智付支付系统会在每笔交易金额扣除交易手续费后按 / % 扣除相应金额作为保证金,该循环保证金会根据具体的交易类型在一定周期内退还至甲方,具体的收取标准根据智付商家管理系统实际规定执行。
4.2 在合作过程中,若甲方在发货、送货、退货等环节上,经常出现退款、投诉等非正常现象,乙方有权随时提高保证金额度或终止对其提供支付服务。
4.3 如因甲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致使乙方受损,乙方有权扣除甲方的保证金以弥补乙方所受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从甲方交易金额中扣除。

五、个人信息保护
5.1甲方应严格遵守《银联卡账户信息和交易数据安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存储、窃取用户/持卡人银行卡的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验证码、密码、CVV2、银行卡有效期、支付交易密码等任何敏感信息,不得泄漏用户/持卡人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等。乙方有权对甲方采取定期检查、技术检测等必要监督措施。甲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储存用户/持卡人上述敏感信息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采取有效措施删除敏感信息,防止信息泄露;同时,甲方应承担相关信息泄露给乙方及相关用户/持卡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乙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5.2如果发现甲方存在伪造或变造客户/用户信息资料,留存、窃取或泄露银行卡敏感信息,实施、参与或协助银行卡欺诈、套现、洗钱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由甲方应承担给乙方及相关用户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乙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六、收费标准及结算
产品
签约费率
备注
扫码


网银


快捷


结算



6.1 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具体的收费标准及结算周期如下:
乙方将甲方的交易款项在扣除交易手续费后结算给甲方。
6.2 最低清算金额元,{扣除交易手续费后},如当天清算金额少于最少清算金额,乙方会推至下一个清算日。
6.3 双方对账以智付结算系统提供的商家管理后台报表数据为准。
6.4 甲乙双方账户信息:
甲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七、退款
7.1 甲方可以在商家管理系统中提出退款申请。
7.2 双方资金清算时,乙方退款给甲方或者甲方消费者的交易款项所产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
承担。

八、保密义务
协议方在履行本合约期间对于所获知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已获知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保密信息被要求提供给政府或法庭作辩解或申请保护的情况除外)。

九、不可抗力
9.1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9.2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等。

十、违约责任
10.1 协议双方同意,本合约之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合约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10.2 因乙方过错,使智付支付系统不能为甲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支付服务,乙方应与甲方联系,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并尽量保证先满足甲方的交易需要。
10.3 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转让与第三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接口技术、协议及证书等,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转交其它网站或企业使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该支付端口的使用同时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
10.4 如果发现甲方存在伪造或变造客户/用户信息资料,留存、窃取或泄露银行卡敏感信息,实施、参与或协助银行卡欺诈、套现、洗钱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由甲方应承担给乙方及相关用户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乙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10.5 对于甲方将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用于本协议约定业务范围之外而产生的交易导致持卡人被盗卡、拒付等投诉,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均应当无条件全额对持卡人或银行或乙方进行赔付,甲方未进行赔付的,乙方通知甲方后,乙方可直接从甲方风险备用金和待结算资金中进行扣除,若该款项不足以抵扣的,甲方还需另行赔偿。
10.6 对非本协议双方过错所产生的损失,双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并相互协助向有过错的第三方请求赔偿。

十一、免责条款
11.1 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等原因,造成计算机系统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不视为乙方违约。
11.2 由于国家金融政策或银行内部系统升级以及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支付网关暂时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提供支付服务的,不视为乙方违约。
11.3 由于电信运营商提供的通信线路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支付网关暂时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提供支付服务的,不视为乙方违约。
11.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履行合约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议定。

十二、权利的保留
12.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才被视为生效
12.2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被确定为无效或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 继续有效。

十三、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3.1 在合作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13.2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协议。
13.3 双方在合作中有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都可以立即终止协议,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对方,协议自相对方收到通知之时即行解除。

十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十五、其他条款
15.1 本协议有效期 年, 起,至
15.2 如双方未收到对方终止协议通知,此协议在到期日自动生效一年,次数不限
15.3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