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智付服务协议》的公告

公告
2016-11-02 18:00
为了更好地提供支付服务,保障账户的资金安全,智付根据《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对《智付服务协议》作出修订。

尊敬的智付客户:

您好:

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支付服务,保障您账户的资金安全,智付公司根据《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对《智付服务协议》做了如下修订:

一、对服务协议第1.3条进行修订

原条款:“您保证,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智付用户时,您已经年满16周岁,或者您是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您所属的国家或地区排除本服务条款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则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智付服务。您在使用智付服务时,应自行判断对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自行决定是否与对方进行交易或转账给对方等,且您应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

修订为:“您保证,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智付用户时,您已经年满16周岁,或者您是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您所属的国家或地区排除本服务条款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则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智付服务。您在使用智付服务时,应自行判断对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自行决定是否与对方进行交易或转账给对方等,且您应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智付公司向您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供您选择,您可以设置默认转账方式(您首次选择的转账方式即为默认转账方式,您也可以调整默认转账方式)、本公司将根据您智付账户的风险管理情况设置转账日限额和笔数,或您自行设置的日限额和笔数进行转账,超出限额和笔数的,本公司将不再办理转账业务。”

二、对服务协议4.1条进行修订

原条款:“智付公司有权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您的智付账户功能和交易额度进行限制和调整。智付公司有权根据您的身份验证和交易验证情况,对您所有的智付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功能限制及交易额度限制等管理措施。智付公司要求您补充提交相关信息的,若您拒不提交,或提交的信息仍不符合相关规定,智付公司有权对您暂停、限制或终止服务。”

修订为:“智付公司有权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您智付账户的数量、类别、限额、功能进行调整,调整的方式将根据您智付账户风险管理情况而定,若您已依法申请调整并审核通过的,以您的申请为准。智付公司有权根据您的身份验证和交易验证情况,对您所有的智付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功能限制及交易额度限制等管理措施。智付公司要求您补充提交相关信息的,若您拒不提交,或提交的信息仍不符合相关规定,智付公司有权对您暂停、限制或终止服务。”

三、对服务协议第六条进行修订

原条款:“您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也不将本服务用于禁止或限制物品的交易,并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一切使用互联网之国际惯例。您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之使用者,您同意同时遵守您所属国家或地域的法令。 您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若有违反者应负所有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6.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6.2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6.3 违反依法律或合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6.4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6.5 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或其他违禁物;

6.6 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6.7 涉嫌洗钱、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的;

6.8 使用无效信用卡号码,或非使用者本人的信用卡号码进行交易;

6.9 使用他人银行账户或无效银行账户交易;

6.10 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統、资料之行为;

6.11 其他智付公司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修订为:“您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也不将本服务用于禁止或限制物品的交易,并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一切使用互联网之国际惯例。您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之使用者,您同意同时遵守您所属国家或地域的法令。 您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若有违反者应负所有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6.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6.2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6.3 违反依法律或合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6.4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或电话号码与身份证号码无法一一对应的;

6.5 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或贩卖其他违禁物;

6.6 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6.7 涉嫌洗钱、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的;

6.8 使用无效信用卡号码,或非使用者本人的信用卡号码进行交易;

6.9 使用他人银行账户或无效银行账户交易;

6.10 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統、资料之行为;

6.11 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

6.12 其他违法行为或智付公司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上述修订将于本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

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日

智付服务协议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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