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典型诈骗案例

防诈小知识
2021-04-30 10:30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信网络、金融的快速发展,手机、互联网等电信网络平台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但同样也滋生了许多利用电信网络平台实施诈骗的犯罪活动,并迅速蔓延,甚至成为几种主要新型犯罪之一。不少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电话、改号软件等手段来进行诈骗,具有高度隐蔽性,诈骗金额巨大,对社会危害性极深,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

针对易受骗群体的主要电信诈骗类型:

一、冒充公检法诈骗

案例:2019年1月,事主秦某接到一个自称顺丰快递的电话,对方称秦某的快件有违禁品,能存在个人信息被盗的情况,要求秦某报案并通过公安局开具证明给海关来证实没有邮寄违禁品。并称立即将电话转接××市公安局,让警官与秦某对话。接着,自称某某警官要求秦某提供身份信息进行核实,之后又称秦某涉及参与一宗洗钱案,其上级“李队长”要与秦某谈话。“李队长”提供一个网址让秦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号登录,秦某登录后发现本人的“逮捕令”。“李队长”要求秦某上报自己曾经使用过的所有银行账户(包括单位账户)并提供每个账户内的具体存款数额,以便公安机关进行审核。接着,“李队长”提供自称“最高检察院”领导“曹检察长”与秦某联系,“曹检察长”要求秦某购买单线联系的手机并到旅馆租一间带电脑的房间,上网登录网银和开通“远程协助”,不可与外人接触,最后,在“曹检察长”的操控下,秦某被诈骗分子转走了大量存款。

惯用伎俩:

1.通过“出问题”(快递有违禁品、电话或银行欠费等)引起事主注意;

2.要求事主说出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3.以参与洗钱/贩毒等犯罪为由,进行恐吓;

4.通过虚假网站或者传真向被骗对象出示看似“真实”的虚假“逮捕令”或处罚信息;

5.多个角色,环环相扣,千方百计套出事主银行账户和存款情况;

6.以证明清白为由,通过转入“安全账户”或远程控制事主电脑登录网银等方式进行财产审核。

温馨提示:

1.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监管账户”,任何涉及该类账户的来电均为诈骗电话;

2.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电话不可能相互转接,来电若提供相互转接即为骗子;

3.骗子通过改号软件将您的来电显示为公检法机关的电话号码,在通话之时还提供转接服务,但直接回拨号码是无法接通的。

遇到此类来电时,请直接拨打110报警并查询核实消息来源是否准确。

二、涉QQ、微信、邮箱诈骗

案例1:2017年5月,某公司财务叶某的微信接到自称其领导“王总”的好友申请(该微信好友的头像、名字及资料信息与其老板的微信是一样的),叶某便同意添加。接着,“王总”将王某拉进一个工作群,叶某发现工作群成员均为××部门主管(经核实,群里的所有人都是冒充的假微信号)。“王总”在群里说与别的公司谈成了一宗非常重要的生意,需要马上支付500000元定金,并提供一个账号给叶某,要求叶某立即向对方转账付款。而且“王总”警告如果由于支付定金有误导致这宗生意失败,由叶某负全责,并称由于事情紧急,程序上事后再补签字。叶某信以为真,立即向“王总”提供的账号转账,转账后,叶某没有打电话向王总汇报,也没有告知其他领导,直到后来找王总本人签字时才发现被诈骗。

案例2:××市某生物科技公司财务倪女士发现自己的QQ被盗后,通过腾讯客服申请找回了QQ号码并修改了密码。当其重新登录QQ后,发现有一个好友请求弹了出来,头像和个人信息跟其老板QQ一模一样,因倪女士在原本好友分组内找不到老板的QQ,于是便同意添加对方为好友。“老板”QQ问倪女士公司目前还有多少可用资金,并称立即要支付一笔58万元的款项。由于平时处理过类似的情况,倪女士毫不怀疑地将58万元通过网银汇入了该QQ提供的个人银行账号。不一会儿,该QQ要求再汇62万元,由于网银每日交易上限为100万元,倪女士在汇出42万元后,当面向老板本人汇报时才发现自己遭遇了网络诈骗,立即报了警。

案例3:2018年3月中旬,某公司财务张某收到冒充客户甲工厂的邮箱××××@yahoo.com(真正客户邮箱是××.××@yahoo.com)发来的一封邮件,内容是甲工厂的收款账户已经更改为××××××××,以前的账户不再使用,并要求某公司尽快付清本月款项。张某没有看出邮箱名字的不同,而且内容没有可疑之处,便按内容要求转账至指定账户。直到月底,甲工厂向某公司发邮件催款时,张某通过电话联系甲工厂确认甲工厂并没有更改账户,也没有收到付款,张某经认真比对才发现上述电子邮箱的细微差别,方知被骗。

温馨提示:

1.保护好自己的QQ、微信及邮箱密码。请勿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中使用自己的网络聊天工具,需经常更换密码;

2.日常使用QQ的电脑要经常杀毒、进行定期重装,尽量做到专机专用;

3.不要轻易给陌生账户转账。只要对方出现陌生的转账账户或提出更改收款账户,都要格外小心谨慎。要通过当面核对、电话核实等多方渠道进行核实,确保无任何疑问才进行转账;

4.制定和规范执行单位的财务制度。

三、冒充熟人、领导诈骗

案例1:2018年11月,事主张某在家接到一广东口音男子电话。在对方“猜猜我是谁”的暗示下,年逾五十的张某误以为对方是亲戚林某,该男子默认后要求张某记下其电话号码并表示将开车来莞。次日,张某接到该男子电话,称他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所带现金不够,请张某向其提供的建行账户上汇入1万元。张某将钱汇出后,该男子再次谎称银行卡消磁无法提款,让张再向另一农行账户上汇款。这时张某才引起警觉,并与亲戚林某直接联系,发现已上当受骗。

案例2:2019年2月,事主余某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接通后没等余某问清楚对方是谁,对方直接说“小余,你明天早上9点到我办公室一趟”。由于余某老板平时有两个电话,而且声音相似,便以为是老板。第二天早上,余某回拨陌生号码说马上去其办公室。对方说现在有领导在不方便,并且要送礼给领导,但不能要现金,便要求余某先转账10000元到领导账户。余某觉得是老板吩咐就转了,转完后再打电话给对方,对方说钱不够,让余某再转10000元。这时余某才觉得可疑,马上拨打手机通讯录上老板电话号码求证,方知被骗。

温馨提示:

1.提高防骗意识,保护好自己的手机和家庭电话号码,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示人,防止私人资料外泄,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2.一旦接到索要钱财的电话,要认真分析。尤其是领导或亲戚向当事人提出要钱时,切记不要急于相信,更不要马上转账付款,应当第一时间通过其他途径对事实进行确认。

四、网络投资、博彩诈骗

案例:2018年10月,受害人张某在珍爱网上认识了一个自称谭某烨的诈骗分子,在互相加了微信后经常聊天,在对方不断的关心话语下逐渐“熟络”起来。几天后,诈骗分子以没时间为由,让张某帮忙登录一个网络博彩网站进行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张某看到诈骗分子的“流水”有很多,且很赚钱,就向诈骗分子了解网络博彩的情况。诈骗分子看到张某开始进入圈套后,立即称其有该博彩公司的内幕消息,一定能赚钱,并邀请张某一起玩。由于张某和诈骗分子已经“熟络”了,并相信诈骗分子的话在该网站注册了账户并充值了9000元。抱着试试能不能赚钱的心态,张某便跟着诈骗分子在该网站上进行“操作、投注”,隔了2天,张某看到自己账户里一共赚了10多万元人民币,便试一下看看能不能提现,结果第一次提现成功了,钱也到了张某的银行账号里,对此,张某更加相信这个博彩平台可以赚到钱,便开始大笔大笔地往里面充值。直到有一次想提现100万时操作时操作失败,且联系不到该平台和诈骗分子后,户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温馨提示:

1.提高防骗意识,在互联网上交友的时候,要谨记对方正在使用的是网络虚拟身份,在真正见面之前不要轻易确定对方所提供的身份,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2.在实施网络投资行为时,当听到看到高额回报、内幕消息、过时不候等话语时,切记不要急于相信,更不要生怕错失机会而急于汇款。同时,不要因为可以提现便加大投资力度,建议做到定期核查,理性投资。

最后,层出不穷的诈骗手段都逃不出一个定律,就是利用受害群众的好奇、侥幸心理。时刻保持财物警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遇见事不慌,无谓利不贪,形成谨慎防范意识,维护自身的财产安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