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央行281号文,支付创新业务到底该怎么做?

2018-06-21 15:30
近年来,我国支付业务创新不断发展,支付效率不断提高、支付创新给社会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滋生了不少行业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支付业务管理,促进支付创新,推动支付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央行监管发布了281号文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

近年来,我国支付业务创新不断发展,支付效率不断提高、确实给社会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由于企业往往从利益出发,不会考虑市场的整体,滋生了不少行业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支付业务管理,促进支付创新,推动支付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央行监管发布了281号文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下面,小智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281号文中的重点内容:

一、开展支付创新业务应事前报告:银行及支付机构开展支付创新业务前30天需书面报告央行。

解读:创新型支付业务在国内发展迅猛,但未来再开展此类业务,需要先通过央行审核。这条变化可以说是最明显的变化,央行居然不鼓励创新?带着这个疑问,来看看近日央行支付司樊爽文在“支付清算理论与政策高层论坛”上的一些讲话,你就会明白。

央行支付司樊爽文称,监管不能一味地去鼓励创新,因为市场主体从利益出发,其创新的动力很强,但它们不会从市场整体去考虑问题,我们当前采取的一些措施受到市场主体的一些指责,但是从长远来看,以安全和效率为目标,防范和化解支付市场风险,才能够保护千家万户的资金安全和财产安全,监管的未雨绸缪比亡羊补牢更重要。可见,央妈为了支付的创新可持续发展的确操碎了心,而非不鼓励创新,正如樊爽文最后强调的“这么做从根本上来讲,还是为了促进创新。”

二、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得滥用本机构及关联企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排除、限制支付服务竞争;不得采用不当手段拓展市场;不得夸大宣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商业信誉。

解读:由此看来,行业巨头在移动支付领域靠资源和补贴的套路、限制同行支付方式的套路恐怕都不能用了。央行针对此现象进行政策约束,杜绝所谓的行业恶性竞争,是为了能够让一些中小型支付机构拥有公平竞争的空间。今后一两家独大绝对不是监管所希望看到的,央行此举也是为了尊重消费者支付方式的选择权,维护市场秩序,因为行业公平竞争性的提高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收单业务受理终端管理:自主完成受理终端采购;收单机构在推广业务中,广告内容不得变相使用“零扣率”、“低扣率”、“费率自由定义”、“商户滚动切换”、“一机多商户”、“T+0”、“D+0”、“即时到账”、“刷单”、“套现”等文字。

解读:此次央行再次明确要求需要支付机构自主完成受理终端的采购,说明自备机入库是不被允许了。同时,监管机构强调行业需要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误导消费者的文字词汇加以规范。这意味着,那些通过业务创新等形式实现零费率、低费率的词汇不能再使用了。

四、规范小微商户收单业务管理:不得为小微商户开通受理终端磁条交易功能;日累计1 0 0 0元、月累计1万元。

解读:此前,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2017年5月1日起全面关停芯片磁条复合卡磁条交易(降级交易)。281号文对小商户进行交易额度限制,主要是为了规避小商户的高交易额风险事件。只要是小微商户,就不能给该商户刷磁条卡。如果收单机构擅自为小微商户开通磁条交易功能,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该收单机构自行承担。这对于市场上那些拓展业务时实行低门槛、低风控措施的公司来说是个坏消息,而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则是个好消息,可以大大降低了消费者信用卡被盗刷的几率。

而同一个身份证件在同一家收单机构办理的全部小微商户受理信用卡的收款金额上限为“日累计1000元、月累计1万元”的规定,则是监管部门开始严打“信用卡套现”行为的信号,这意味着不论小微商户是否愿意承担费率也无法套现。281号文的出台堵死了用户的违规套现行为和收单机构依靠套现交易量牟利的经营模式。此次的“信用卡交易”监管再次表明支付收单市场监管趋严,支付行业将面临一场严峻的考验。

五、加强代收业务管理:禁止收款人滥用、出借、出租、出售代收交易接口。

解读:此前,央行就发布了《关于加强小额支付系统集中代收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特别指出集中代收付业务的适用范围:公用事业类和公益类机构。此外,央行还要求对公用事业类和公益机构逐步采取免收费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一律不得向代收付业务的委托人收取费用,且要求各支付机构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停止向不符合规定的单位提供了代收付的业务。此次又有所强调,代收付业务由于风险问题突出再次被加强严管,基于代收原理的一些产品将陆续退出历史舞台,完全依赖代收付业务生存的中小机构将面临重大考验。

六、加强支付业务系统接口管理:各银行、支付机构之间不得相互开放和转接支付业务系统接口;严禁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支持或者变相支持无证机构经营支付业务。

解读:一直以来,支付市场普遍存在支付业务系统接口管理混乱的现象。一家公司接了以后,转接给另一家,这中间存在的资金风险很容易滋生二清乱象。此次,281号文重申了对支付通道以及二清的整顿与规范,严禁无证机构经营支付业务,所以目前市场上忙着找通道的无证机构公司将会成为历史。

七、严格遵守跨行清算政策要求:各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支付业务涉及跨行清算业务时,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

解读:央行不再允许银行或机构变相充当银联角色,银联、网联将正式接过清算大棒。简而言之,跨行清算业务必须要走银联或网联,银行系清算大军从此将成为历史。

八、强化监督管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管理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解读:目前看来,这条确实体现了监管的决心,想把支付行业中的违规行为彻底纠正。央行监管多份文件出台,处罚案例层出不穷。这场支付行业整顿风暴,目前还在自查自纠阶段。

总之,虽然281号文的出台意味着目前央行对支付业务创新的监管全面趋严,但是支付业务的创新能否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监管在整体支付市场上的调控,因为只有保障了支付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支付业务的创新。因此,央行也是想通过建立一套完整、安全、高效的规则,维护支付市场秩序,保障行业可持续发展。最后,支付机构和相关从业者应充分理解央行政策,贯彻相关规定,才能在未来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